根据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浙江曼克斯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缝纫机械设备喷塑能力的生产能力技改项目已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工作,现将项目验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您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您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并提交书面意见。
1.公示时间:2018年08月29日至2018年09月26日
2.公示期间联系电话:陶继卫/18815200001
3.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前洪工业区(经中路2289号)
邮编:318016
4.邮箱:18815200001@139.com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曼克斯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是一家专业生产缝纫机械的企业。企业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前洪工业区(经中路2289号),占地面积219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94平方米。企业于2009年4月委托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台州曼克斯缝纫机有限公司年产缝纫机20万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9年4月通过了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审批(审批文号:椒环保[2009]50号),2014年6月本项目通过了环保验收(台环验(椒)[2014]23号)。
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企业将产品方案做出调整,在缝纫机的基础上增加整烫设备,并增加抛丸、喷塑、喷砂、抛光等工艺,技改完成后将形成年产18万套缝纫机和2万套整烫设备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已在台州市椒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立项(立项文号:台椒经技变更[2014]14号)。企业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曼克斯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缝制机械设备喷塑能力的生产能力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1月取得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对该环评的批复(台环建(椒)[2015]3号)。企业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建设,调试阶段正常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8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56.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曼克斯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缝纫机械设备喷塑能力的生产能力技改项目相应的废水、废气环保配套设施。
二、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浙江曼克斯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缝制机械设备喷塑能力的生产能力技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要求的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和相关措施。该项目建成运行后废水、废气排放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详见附件验收报告,该项目基本建设符合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浙江曼克斯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缝制机械设备喷塑能力的生产能力技改项目废水、废气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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